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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走近这部特别的法律
  发布时间:2018-12-17 16:19:59 打印 字号: | |
  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这是国家对历史的郑重回眸,更是民族对忠魂最深沉的告慰。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无论时光如何流逝,英烈的名字,我们从未忘记;英烈的事迹,我们也将永远铭记。然而,近年来,社会上有些人以“学术自由”“还原历史”“探究细节”等为名,不断丑化、诋毁、贬损、质疑英雄烈士,歪曲历史,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针对种种乱象,社会公众关于立法保护英雄烈士的呼声不断高涨。2017年的全国两会上,有251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一些群众来信,建议通过立法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针对维护英烈权益,应完善相应的司法解释和政策法规。”

  在社会各界不断高涨的呼声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将起草英雄烈士保护法作为年度立法的一项重要任务。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中积极建言献策,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生效,自此,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得到了法律强有力的保护,而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会被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

        英雄烈士保护制度和措施

  法律规定的英雄烈士保护制度和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纪念缅怀英雄烈士,在烈士纪念日和其他的一些重要纪念日,国家和地方都要举行纪念活动,对英雄烈士安葬和祭扫活动也作了规定;

  ➤二是确立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制度,促进发挥这些纪念设施爱国主义基地的教育作用;

  ➤三是加强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明确相关部门包括新闻媒体的义务和责任,要求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将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纳入国民教育的体系和教育教学的内容;

  ➤四是实行英雄烈士的抚恤优待制度,规定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且逐步提高;

  ➤五是从行政、民事和刑事方面加强对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保护。

         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

  2018年6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烈士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判决曾某在七日内在该市市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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